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进展 -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ST中青宝,300052)因证券虚假陈述被投资者起诉,案件正在持续推进,受损股民仍可进行索赔 [1][4] - 2025年3月28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其存在违法事实 [1][5] 证监会查明的违法事实 - 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主要涉及子公司宝腾互联通过虚构业务虚增或虚减利润 [1][2][5][6] - 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知悉后为不影响融资而暂未披露,直至2024年7月26日才公告 [3][7] 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详情 - 2019年度:虚增营业收入3,361.32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7.17%;虚增营业成本2,527.92万元;虚增利润833.4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96% [2][6] - 2020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809.4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9.56%;虚增营业成本2,111.32万元;虚增利润698.1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45% [2][6] - 2021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787.8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03%;虚增营业成本2,509.22万元;虚减利润721.3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3.17% [2][6] 投资者索赔相关信息 - 根据司法解释,暂定两个索赔区间:一是在2020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期间买入并在该日收盘时持有;二是在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7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该日收盘时持有 [4][8] - 公开信息显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部分索赔案安排开庭,部分投资者已收到测损报告 [4][8] - 受损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3][7]
ST中青宝索赔持续推进 后续股民仍可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