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俊集团控股及第二被告已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上诉通知书

法律诉讼与判决 - 公司及子公司玮俊生物科技接获香港高等法院判决 需向铨玮有限公司各支付款项267.22万港元 并支付自2023年9月7日起按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最优惠利率加一厘计算的利息 [1] - 判决同时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向原告共同支付诉讼费用11.1万港元 且须立即支付 [1] - 所涉款项267.22万港元 被认定为位于香港海富中心二座十三楼全部物业在2022年9月16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 中间收益、租金及差饷、管理费与空调费总额的百分之50 [1] 公司立场与后续行动 - 董事会认为原告申索的中间收益金额过高 远高于市场可比水准 [1] - 公司及子公司已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上诉通知书 [1] - 公司正在寻求法律意见 以厘定可能行动 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暂缓执行及为上诉提交证据 旨在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1]

伟俊集团控股及第二被告已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上诉通知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