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定点机构 这些骗保行为将受罚
新浪财经·2026-02-26 03:59
新规核心内容 - 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1] 监管与执法要求 - 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需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的监督,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 -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有权对涉嫌骗保且拒不配合调查的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结算和拨付费用,直至其配合调查[2] 具体违规行为与处罚措施 - 定点医药机构未按规定使用药品耗材追溯码,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1] - 新规对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过度诊疗和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这十种违规行为进行了分条明确定义[1] - 对于骗保行为,如引导他人冒名或虚假就医购药、协助骗保、组织骗保并非法购销药品耗材等,将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1] - 对涉及骗保的定点医药机构,将责令其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保基金的医药服务[1] - 对骗保行为中涉及执业资格的,将依法吊销执业资格[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