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的兴起与重要性 - 新就业形态在中国就业格局中的比重不断提升,成为支撑城市运行、畅通经济循环、激发消费潜力的重要力量[1] - 其兴起是数字技术赋能平台经济与劳动力供需结构深刻变化的共同结果[1] - 优化该群体的服务保障,关系劳动者利益、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以及劳动力资源有效配置,是民生与发展问题[1] 新就业形态的特点与现存挑战 - 新就业形态发展时间较短、组织形态多元、业务模式迭代快,服务保障体系仍处于逐步完善过程中[2] - 其就业方式灵活、劳动关系多样、流动性强,使传统以稳定劳动关系为前提的制度安排面临调整压力[2] - 新就业群体中相当一部分为农村户籍劳动者,在公共服务获取、社会保障接续、城市融入等方面存在衔接不畅的问题[2] 优化劳动过程与工作环境 - 新就业群体的收入高度依赖劳动过程的顺畅程度,配送路径、交通管理、社区商户协同、平台规则等直接影响其劳动效率与收入[3] - 需推动平台算法规则更加科学透明,合理设置时限要求和评价机制[3] - 需加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充电、停车、临时休息等设施供给[3] - 需推动社区、商户与平台形成协同机制,减少不必要的制度性摩擦[3] 健全规则与纠纷化解机制 - 新就业群体面临与消费者、商户、平台之间的多重关系,缺乏明确规则和高效协调机制会损害劳动者权益并削弱市场信任[3] - 应围绕高频争议点,细化各方责任边界和处置流程,明确申诉渠道和时限要求,提升处理透明度和公正性[3] - 应加强行业规范建设,完善第三方调解和仲裁机制,并发挥工会组织、行业协会力量建立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3] 完善风险保障与补偿机制 - 新就业群体面临交通事故、职业伤害、身体疾病及规则变动带来的收入波动等风险[4] - 应加快完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平台、个人和政府的责任分担比例[4] - 应构建多层次风险保障机制,加强商业保险、医疗互助等多元风险共担体系建设[4] 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结构性改革 - 现行以单位为核心、以长期稳定雇佣为前提的社会保障制度,与高流动性、强弹性的新就业形态不适配[4] - 应推动社会保障向“可负担、可携带、可选择”方向完善,降低参保门槛,探索更灵活的缴费方式和档次安排[4] - 应完善基本保障的兜底功能,规范引导商业保险、医疗互助等补充保障发展,形成层次分明、功能互补的保障体系[4]
优化新就业群体服务保障
新浪财经·2026-02-26 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