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违规担保事件概述 - 2024年12月1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东和欣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东,在未经子公司及母公司任何必要内部决策程序(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下,超越权限以子公司名义对外出具了《连带保证担保函》[1] - 该违规担保是为东台东锋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中财招商投资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1] - 因该违规担保事项,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9月26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1] 公司已采取及计划采取的措施 - 公司计划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主张该担保合同对子公司不发生效力[2] - 公司正积极与债权人中财保理就违规担保事项进行协商,以主张《担保函》无效[2] -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公司将依据上述法律条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担保函》对子公司不发生效力,且子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赔偿责任[2] 事件当前状态与影响 - 截至2026年2月26日公告披露日,公司的违规担保情形尚未解除[2] - 公司股票目前因此无法撤销其他风险警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