拧紧直播食品“安全阀”
经济日报·2026-02-26 07:56

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33条刚性条款规范直播食品销售[1] - 新规以“清单化”方式明确列出13类直播间禁售食品,划定10项直播行为禁令,明确经营底线[1] - 新规将平台、直播间运营者、主播及服务机构全部纳入监管范畴,建立全链条追责机制[2] 行业监管背景与问题 - 直播食品销售存在乱象,如即食燕窝全是糖水、红薯粉里没有红薯成分等以次充好、虚假宣传问题[1] - 过去消费者面临食品来源、成分、质量无从考证,以及维权时责任界定难、举证难的困境[1] 1 各参与方责任界定 - 平台需履行全链条审核、智能监测、违规处置等义务,不能当“甩手掌柜”[2] - 直播间运营者需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责任,确保所售食品符合安全标准[2] - 主播需对宣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功效、误导消费[2] - 服务机构需加强对旗下主播的管理,并承担连带责任[2] 新规对行业的影响与意义 - 新规旨在从源头上压缩违法违规空间,为消费者构建更放心的网络食品消费环境[1][2] - 新规是对合规经营者的保护,对违法违规者的震慑,以及对消费者权益的坚实守护[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