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泰安分行被罚64.05万元: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因多项违规行为受到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分行的行政处罚 [1][2][3] - 行政处罚内容包括警告并处人民币64.05万元罚款 [1][2][3] 具体违规行为类型 - 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2][3] -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2][3] - 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 [2][3] - 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2][3] 行政处罚决定详情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泰银罚决字[2026]1号 [2][3]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分行 [2][3]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8年2月12日 [2] - 相关信息公示期限为三年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