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张天峰被判12年
新浪财经·2026-02-26 17:21
案件判决与处罚 - 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天峰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被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1] - 法院认定张天峰在2004年至2023年间,利用多个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07万余元 [3] - 判决考虑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主动交代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等从轻情节 [3] 涉案人员背景与职权 - 张天峰长期在烟草系统工作,曾任宁夏、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领导职务,并于2017年3月进入国家烟草专卖局担任人事司司长 [4] - 2020年2月升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多个关键司局及投资管理公司 [4] - 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与其在组织人事和业务经营方面的职权密切相关 [6] 违法行为与调查过程 - 经审理查明,张天峰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职工录用、工作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 [3] - 官方通报指出其存在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原则、廉洁底线失守等多方面问题 [6] - 其行为被定性为“靠烟吃烟”,将组织人事权和业务经营权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进行权钱交易 [6] - 该案于2025年1月被查,2026年1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2026年2月26日一审公开宣判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