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张天峰受贿案一审获刑12年
新浪财经·2026-02-26 17:22

案件判决与处罚 - 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天峰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被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 [1] 犯罪事实与时间跨度 - 张天峰的犯罪行为时间跨度为2004年至2023年,长达近二十年 [3] - 其利用在陕西省榆林市烟草专卖局、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及国家烟草专卖局担任的多项领导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3] 受贿金额与谋利事项 - 张天峰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07万余元 [3] - 其利用职权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职工录用、工作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 [3] 案件审理与从轻情节 - 该案于2026年1月8日由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规范,有各界人士旁听 [3] - 鉴于张天峰归案后如实供述、主动交代大部分监察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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