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公布,4月1日起施行
北京商报·2026-02-26 17:59
政策法规发布 - 民政部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1] - 该《办法》共计六章五十条,明确了规章的适用范围 [1] 机构职责细化 -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负责收留和抚养由民政部门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 [1] - 机构需为收留抚养的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检查、生活照料、基本医疗、教育、安全保护及心理健康等多项服务 [1] 社会服务供给 - 机构应依法为机构外的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危机干预和监护评估等服务 [1] - 有条件的机构可在监护支持、心理关爱、照料服务方面发挥作用 [1] - 机构每年需组织或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业务培训 [1] 机构内部管理 - 机构需建立健全安全、食品、应急、财务、档案、信息等内部管理制度 [1] - 《办法》规定了在队伍建设和预算管理方面的保障措施及监管要求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