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公布重磅名单!
新浪财经·2026-02-26 18:21

国家能源局公布首批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名单 -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2月10日发布通知,正式公布了第一批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名单,包含43个试点项目10个试点城市 [1][3][4] - 此举旨在落实《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等文件要求,通过试点应用新技术、新模式,并依托试点城市开展系统集成,以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3][4] 试点项目概况与分类 - 首批43个试点项目覆盖了多个前沿技术方向,具体分布如下 [4][5][6][7][12][13]: - 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共4个项目,涉及安徽淮南(风光热储融合)、福建福州(大规模海上风电)、西藏山南(高寒高海拔)、青海海西(乌兰风光储联合调控) [4][5][12] - 构网型技术应用:共8个项目,分布在内蒙古包头、浙江衢州(共享储能)、浙江舟山(柔性直流)、安徽亳州、四川阿坝、云南文山、陕西延安、甘肃玉门等地 [5][12] - 智能微电网:共7个项目,分布在吉林松原(吉林油田)、江苏徐州、河南鹤壁、河南许昌、湖北宜昌、广东广清合作区、新疆克州等地 [5][6][12] - 算电协同:共2个项目,分别是北京海淀区算力中心高比例新能源供电项目与安徽芜湖数据中心项目 [6][12] - 虚拟电厂:共13个项目,是数量最多的类别,广泛分布于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州、深圳)等多个省市 [6][12][13] - 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1个项目,为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藏粤直流) [6][13] - 新一代煤电:共8个项目,涉及山西吕梁、江苏常州/盐城、湖北襄阳/仙桃、广东清远、上海外高桥、新疆哈密等地的火电机组升级改造 [6][7][13] 试点城市名单 - 首批10个试点城市为:河北省张家口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常州市、浙江省宁波市、福建省宁德市、山东省青岛市、湖北省襄阳市、广东省广州市、贵州省贵阳市(含贵安新区) [7][14] 试点实施与管理要求 - 试点单位需严格按照已获批的试点方案进行建设,应用新技术与模式,并同步完善配套政策机制 [1][4] - 试点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的项目规模管理政策,严禁以试点名义随意扩大建设或改造内容 [1][4] - 相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及中央企业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管理、指导与政策支持,电网企业需做好接网、调度等保障服务 [4][11] -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将加强对试点建设的跟踪监管和服务,对推进不力、未达预期效果的试点,将按程序取消其资格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