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才政策核心观点 - 山东省发布《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的若干措施》,旨在构建覆盖“引进、培养、使用”全链条的科技人才政策体系,以实打实的举措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 [1] 在“引进”人才方面的措施 - 实行顶尖人才“直通车”快速引进机制,优先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引进,让人才直接融入产业发展 [2] - 实施战略新兴领域人才精准支持计划,在泰山人才工程中设立专项,加大对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的靶向支持 [2] - 拓展跨区域柔性引才网络,支持在省外设立“人才飞地”,加快建设上合组织科技创新合作中心、京鲁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等合作平台 [2] - 京鲁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已引进落地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160余个,共建研发机构超180个,柔性引进北京高层次人才超700人次,设立在京“科创飞地”25家 [2] 在“培养”人才方面的措施 - 实施领军人才“筑峰行动”,整合科研资源,对“筑峰计划”人选实行“一人一策”精准支持,并对两院院士团队给予稳定项目支持 [3] - 构建青年人才“梯队工程”,推动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向标志性产业链聚焦,优先支持“领军人才+青年人才”组团申报模式 [3] - 持续实施省海外优青项目,打造全省优秀青年科学家培育库 [3] - 优化创业人才“孵化体系”,鼓励打造“零租”孵化器,布局省级引领型孵化器等双创载体,支持高水平大赛获奖项目落地 [3] 在“使用”人才方面的措施 - 畅通校企人才流动“旋转门”,推动高校专家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首席科学家”,申报政策时不限户籍与社保所在地 [4] - 构筑科技成果转化“快车道”,推行职务科技成果“先赋权、后转化”,布局建设联合实验室、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 [4] - 将技术经理人纳入省市人才工程支持范围,让专业人员负责成果转化 [4] - 提升外国人才服务“集成度”,优化工作与居留许可联动审批,推动工作许可证与社保卡“一卡集成” [4]
山东出台“校招共用”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推动专家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首席科学家”
齐鲁晚报·2026-02-26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