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25条”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
齐鲁晚报·2026-02-26 19:45

文章核心观点 - 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的若干措施》,旨在强化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通过7个方面25条举措优化升级重点人才政策体系,以更好集聚和引导人才支持现代化强省建设及“十五五”规划实施 [1] 聚焦强化对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支撑 - 政策紧密衔接“十五五”规划,以工业经济“头号工程”为引领,旨在优化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 [2] - 加快构筑新兴领域人才集聚强磁场,建设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高地 [2] - 通过顶尖人才“直通车”机制、领军人才“筑峰计划”和省级人才工程大力集聚战略引领型人才 [2] - 实施新兴领域学科专业超常规建设行动,大力引育储备“人工智能+”人才、互联网营销、全媒体运营等新业态人才 [2] - 实施齐鲁新工科筑强行动,完善急需领域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学科专业与产业需求适配度 [2] - 支持校企共建卓越工程师学院、现代产业学院、专业特色学院和未来技术学院,扩大卓越工程师培养规模,强化科教产教协同育人 [2] 聚焦引导人才更好发挥创新引领作用 - 构建“支持创新创业”与“促进人才流动”双轮驱动的政策体系 [2] - 实施人才创新创业全周期“一件事”改革,建立“创业陪跑”机制 [3] - 实施技术测试开放场景建设,完善算力网、语料库、数据集、大模型、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 [3] - 加强国家大学科技园、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海归小镇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3] - 强化人才创新创业金融支持,支持高水平大赛获奖项目来鲁落地 [3] - 实施“百校万企万师双进”行动,兼职创新人员评聘考核可提高服务经济发展成效指标分值比重 [3] - 推行职务科技成果“先赋权后转化”模式 [3] - 对符合条件的省外来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纳入省级“拨投结合”、“先投(拨)后股”政策支持范围 [3] 聚焦建立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视野 - 着力畅通与重点国家和地区人才交流合作渠道,强化与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协同合作 [4] - 支持重点用人单位在省外设立“人才飞地”,全职聘用人才可享受在鲁人才同等政策待遇 [4] - 发挥济青平台引领作用,支持举办高水平学术会议、科创赛事活动 [4] - 设立柔性引才用才专项,支持用人单位与省外、海外人才开展柔性合作 [4] - 对引进高层次人才作出重要贡献的“以才引才”专家进行激励 [4] 聚焦营造“如鸟归林”的人才发展生态 - 提出打造北方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区,营造开放包容人才发展生态 [4] - 开展青年人才发展“微生态”重点县(市、区)建设,实施“青年优居计划”,加强青年人才来鲁“第一站”服务保障 [4] - 持续实施优秀博士、博士后来鲁工作科研支持政策,稳步提升博士后科学基金规模 [4][5] - 建设优秀青年科学家培育库,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成长 [5] - 深化人才市场化评价激励,推行“市场认定、行业认可、政府认账”人才分类认定机制 [5] - 高规格举办山东人才创新发展大会暨“海洽会”,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联动审批 [5] - 在外国人才集聚区搭建“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5] - 打造“首问负责、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人才服务模式,推动更多政策“即申即享、免申即享” [5] 政策设计的核心导向 - 突出协同推进导向,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注重人才政策与教育、科技、产业政策协同联动 [5] - 突出开放创新导向,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关注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人才集聚和创新创业生态营造 [5] - 突出市场配置导向,在人才引育、使用认定、服务保障中,注重引导用人单位、金融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更好发挥作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