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网售食品假冒伪劣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压实三方责任
北京商报·2026-02-26 20:53

监管新规出台背景与目标 - 网络消费中食品已成为核心品类,但假冒伪劣、虚假营销等问题屡打不绝 [1] - 现行法规对网售食品安全责任规定不足、适配性差,导致企业无章可循、监管无法可依 [1] - 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制定新规,旨在补齐监管短板,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 - 新规从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销售者、监管部门三个方面入手,围绕“责任”、“协同”、“执法”三个关键词展开 [1] 明晰三方“责任” - 平台提供者对平台内食品销售行为负总责,管理责任包括设立专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与管理员、建立入网审查等全流程管理制度 [2] - 入网食品销售者需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包括入网前依法取得许可或备案、保障食品安全、规范信息公示与经营行为、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风险防控机制 [2] - 监管部门需切实负起监管责任,三方形成相互监督、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 [2] 推进两个“协同” - 推进执法协同机制,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跨区域线索通报、调查取证、问题处置等监管执法协作,实现全国监管一盘棋 [2] - 推进贯通协同机制,要求平台提供者向入网销售者即时推送风险提示并提出防控要求,入网销售者发现风险也需及时告知平台,双方发现违法行为或潜在风险均应向监管部门报告 [2] 强化一体“执法” - 明确跨区域管辖规则,以破解平台外溢性与属地监管局限的矛盾 [3] - 强化严惩重处,重点加大对平台提供者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3] - 针对平台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开展风险管控与处置等行为,增设相应法律责任 [3] - 对平台未按要求建立选品规则、未对推介食品进行查验、推介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惩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