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细化落实政采异常低价治理规定
新浪财经·2026-02-26 22:31
文章核心观点 - 湖北省财政厅发布通知 细化落实政府采购异常低价治理规定 旨在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1] 采购需求与价格管理 - 采购人应严格编制采购需求 合理设定最高限价和采购包 [2] - 对于信息化建设、耗材用量大的仪器设备等项目 可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 将运营维护、专用耗材、处置报废等费用纳入报价评审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确责任 [2] 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 采购文件需明确规定四类异常低价审查启动情形 启动审查的数值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至不超过65% [2] - 评审委员会启动审查后 应要求供应商提交成本测算等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 并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平均成本等判断报价合理性 [2] -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需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 [2] - 审查启动原因、意见和结果需记录于评审报告 并与供应商说明材料、评审委员会查询记录一并归档 [2] - 需增设交易系统功能 落实审查程序触发、价格成本信息查询便利、审查全流程记录归档的要求 [2] 履约验收管理 - 采购人应落实履约验收主体责任 将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纳入验收范围 [2] - 需重点关注触发异常低价审查后仍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承诺与实际履约情况 [2] 示范文本更新与政策落地 - 湖北省财政厅更新了《湖北省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 将异常低价审查要求嵌入其中 [3] - 在评标办法中增设异常低价审查条款 要求采购人明确审查触发条件、评审现场组织及记录归档等要求 以确保政策快速落地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