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和网售食品新规来了
新浪财经·2026-02-27 00:37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规强化网络餐饮与食品销售安全监管 -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告诫外卖平台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只管流量不顾品质 必须担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1] - 市场监管总局对近期制定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行解读[1] 中国外卖市场规模与行业地位 - 中国外卖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4万亿元 同比增速超10% 占餐饮行业总收入24%左右[1] 新规对外卖平台的核心责任要求 - 新规要求外卖平台做到备案即担责、上线即受管、经营即履责[2] - 平台提供者对平台内食品销售行为负总责 管理责任包括设立专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全流程管理制度等[6] - 平台需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商家经营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 保证信息与实际相符[4] - 平台需将商家经营资质信息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数据进行核验比对 核验不符不得提供平台服务[4] - 平台应至少每六个月对商家登记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5] 新规对外卖商家信息公示的具体规定 - 外卖网店名称必须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保持一致[2] - 商家必须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门面照片、实际经营地址等核心信息或设置清晰链接[2] - 实际经营地址必须与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2] - 专门从事外卖服务、不提供堂食的商家必须在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 平台需在商家列表页面同步展示[2] 新规对餐饮加工过程透明化的倡导 - 倡导外卖商家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方式向社会公开餐食加工制作过程[3] - 要求外卖平台在商家列表页面展示“互联网+明厨亮灶”相关标识[3] 新规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 新规大幅提升平台、商户的违法违规处罚力度 罚款最高可达20万元[3] - 如平台主要负责人故意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 还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对个人处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3] 针对“幽灵外卖”的治理措施 - 新规要求平台对外卖商家进行实名登记并进行实质性审查 以杜绝无资质、无固定场所的“幽灵外卖”[4] 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 入网食品销售者要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包括入网前依法取得许可或备案、保障食品安全、规范经营行为等[6] - 入网食品销售者需依法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风险防控机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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