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两项新规,针对网络餐饮和食品销售行业,旨在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核心要求是外卖商户必须有实体门店且经营信息与资质证书完全一致,以清退“幽灵外卖” [1] - 新规的核心要义概括为三个关键词:责任、协同、执法,旨在压实各方责任,创新监管手段 [5] - 新规旨在通过“正源、清流、固本”三策并举,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治理体系,解决“幽灵外卖”问题,推动市场向更规范、健康方向发展 [9][10] 外卖行业现状与问题 - 外卖行业规模已突破1.4万亿元,同比增速超10%,占餐饮行业总收入近四分之一,但监管中发现问题触目惊心 [2] - 存在问题包括:部分外卖商户提供虚假地址、照片甚至资质;部分外卖平台审核不严,纵容失信商户,罔顾平台责任和食品安全 [2] - 网络食品销售存在假冒伪劣、虚假营销等顽疾 [4] 对外卖平台的具体要求 - 平台必须承担外卖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不能只管流量、不顾品质 [2] - 规定细化了平台对商户资质审核、信息公示、过程管控、问题处置等全链条管理责任,要求做到备案即担责、上线即受管、经营即履责 [2] - 平台必须对外卖商家进行实质性审查,包括通过实地核查确保经营许可证信息与实际相符,不能仅停留在“拍照上传” [9] - 平台必须将商家的经营资质信息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数据进行核验比对,核验不符的一律不得上线 [9] - 平台必须至少每六个月对外卖商家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进行一次动态核验更新,必要时需再次实地抽查 [10] - 平台被明确为网售食品安全的“总负责人”,必须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专职管理人员 [5] - 平台必须建立从入网审查、风险管控到违法行为处置的全流程管理制度 [5] - 平台在发现风险后必须及时向商家推送预警,发现违法行为或潜在安全事故必须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7] 对入网商户/商家的具体要求 - 商户必须具备真实的实体经营门店,经营项目、地址必须与资质证书保持一致 [1][3] - 商户必须严格落实原料控制、设施维护、操作规范等要求,不得在操作区外加工食品或委托他人代工,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户必须设置专门标识 [3] - 入网食品销售者必须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或备案,并规范信息公示、经营宣传、贮存配送等行为 [6] - 商家必须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 [6] - 商家若发现平台推介的食品存在隐患,必须及时告知平台 [7] 监管与执法机制创新 - 新规大幅提升平台、商户的违法违规处罚力度,罚款最高可达二十万元,对平台主要负责人故意违法且后果严重的,可处以其上一年度收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3] - 针对平台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开展风险管控、未及时处置风险隐患等行为增设了明确的法律责任,对平台未建立选品规则、未对推介食品进行查验等行为将依法严惩 [7] - 新规明确跨地域监管权限划分,采用“住所地管辖为主、违法行为发生地省级管辖为辅”的模式,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拥有直接管辖权,以破解跨地域监管难题 [11] - 建立信息报送与共享机制,要求平台每年一月和七月向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其区域内入网商家的经营资质等信息 [11] - 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可要求平台和商家提供相关电子数据等信息,相关主体必须配合,以提升跨地域执法效率 [12] - 完善跨地域执法协同机制,要求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协作,做好线索通报、调查取证、问题处置等工作,形成全链条闭环 [12]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两项新规 外卖商户须有实体经营门店
新浪财经·2026-02-27 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