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网店名称须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保持一致
新浪财经·2026-02-27 02:39

行业监管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两项新规 直指网络餐饮外卖信息不透明、“幽灵外卖”、追责难及虚假营销等顽疾 [1] - 新规包括《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1] 市场规模与问题 - 中国外卖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4万亿元 占餐饮行业总收入约24% [2] - 行业存在信息不透明、不对称问题 消费者要点到“放心外卖”并不容易 [2] - “幽灵外卖”问题突出 本质是无资质、无固定场所的不法经营者通过资质造假、套用许可、地址虚构等手段伪装成正规商家 [3] 平台与商户责任强化 - 监管告诫外卖平台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 不能只管流量、不顾品质 必须担起食品安全“守门员”主体责任 [1] - 监管告诫外卖商户“不见面”不代表可以“不诚信” 食品安全是底线 合法合规是责任 [2] - 新规大幅提升平台与商户的违法违规处罚力度 罚款最高可达二十万元 [5] - 对故意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平台主要负责人 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处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5] 具体合规要求:信息公示与审核 - 平台须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网店名称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保持一致 [2] - 平台须要求商家在主页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或链接 [2] - 展示的实体经营门面须与实际情况相符 实际经营地址须与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 [2] - 不提供堂食的商家须在其主页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 该标识也须同步展示在商家列表页面 [2] - 平台须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 确保信息真实 [3] - 平台须至少每六个月对商家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 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符 [3] 消费者权益保护 - 新规旨在让网络消费“找得到人、追得了责” 解决远程非接触式消费的追责难题 [4] - 平台须在商家主页或食品销售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举报链接 方便消费者投诉举报食品安全问题 [4][5] - 平台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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