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签署《最高额质押合同》的公告

合作框架与供应链融资 -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英德科恒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格力供应链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专项开展供应链采购业务合作[1] - 格力供应链向公司及英德科恒合计提供可循环使用的供应链采购业务额度人民币4.5亿元[1] - 具体采购业务额度以格力供应链内部审批结果为准[1] 担保安排与质押合同 - 为确保全面履行《合作框架协议》及《产品销售合同》项下义务,公司及子公司(英德科恒、珠海浩能、深圳浩能)同意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以经格力供应链认可的订单、应收账款作为质押[1] - 公司、英德科恒、深圳浩能近日分别与格力供应链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为供货服务提供质押担保[2] - 《最高额质押合同》担保的债权期间为2025年1月23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最高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5亿元[2][5] 质押财产与担保范围 - 质押财产为《最高额质押合同》项下“质押应收账款清单”所列之财产或权利及其附属权益,包括应收账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4] - 质押担保的主债权为在人民币4.5亿元最高额度内,格力供应链依据主合同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5] -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服务费、违约金、资金占用利息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所有费用[7] 审议程序与协议执行 - 前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 - 公司、英德科恒及深圳浩能已就本次质押担保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2] - 根据主合同约定,由格力供应链为科恒股份、英德科恒提供供货服务,科恒股份、英德科恒、深圳浩能和珠海浩能在约定时间内向格力供应链支付货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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