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黄金诈骗案 1789人被骗2.8亿余元
新浪财经·2026-02-27 03:41
案件核心事实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被告人余某波等14人利用“创利丰金业”平台,以投资黄金“高收益”为诱饵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1] - 犯罪集团在境外组建窝点,针对中国境内居民,通过伪装资深投资者、打造明星导师、发送虚假盈利截图等方式诱导投资 [1] - 在一年时间内,该犯罪集团共诈骗1789名被害人,涉案金额达2.8亿余元 [1] - 法院认定余某波等1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互联网平台投资盈利事实,构成诈骗罪 [1] 犯罪手法与过程 - 虚构可通过“创利丰金业”平台进行黄金交易的事实,诱导被害人进行虚假的“伦敦金”交易 [1] - 通过社交平台批量添加好友,使用固定话术引导被害人进入群组及直播间 [1] - 编造跟随“指导老师”投资黄金能够获利的信息,制造盈利假象 [1] 司法审判结果 - 主犯余某波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负案在逃期间又前往境外组织实施同类犯罪,被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 - 同案犯熊某钦等人被以诈骗罪判处十三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 案件经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已发生法律效力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