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针对2名暂缓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董事会批准对共计29,625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 [1][15]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历程 - 2022年8月30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 [2] - 2022年9月21日,激励计划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 2022年10月12日,公司向288名激励对象授予1,253,500股限制性股票 [3] - 2023年1月31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向2名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79,000股限制性股票 [4] - 2023年2月27日,暂缓授予的79,000股限制性股票完成过户登记 [5] - 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分别于2023年、2024年多次回购注销共计14,500股未解除限售股票 [5][6] 历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情况 -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审议通过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事项,286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456,201股,占当时股本总额的0.06% [7] - 因第一个限售期内业务单元业绩未达标,公司回购注销了178,674股限制性股票 [7] - 2025年1月10日,公司审议通过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事项,为2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29,625股 [8] - 2025年10月23日,公司审议通过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事项,279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450,088股,占当时股本总额的0.06% [9] - 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业务单元业绩未达标,公司计划回购注销173,787股限制性股票 [9] 本次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详情 - 本次解除限售涉及2名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股票数量为29,625股 [1][11] - 该部分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37%,占授予激励总量(剔除已回购注销部分)的2.2477% [11] - 暂缓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为2023年2月24日,第二个限售期于2026年2月24日届满 [10][11] - 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50% [10] - 因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未达成100%解除限售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按照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达成比例对相应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11] 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 2026年2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本次解除限售议案 [15][16]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资格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合法、有效 [12]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12] -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