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境外机构规范开展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
证券日报·2026-02-27 07:21
政策发布与实施 - 中国人民银行于2月26日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旨在提升资本项目开放水平并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 政策核心内容 - 明确业务覆盖范围,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之间存在实质债权债务关系的人民币资金融通业务均纳入管理,涵盖现有各类业务及未来同类业务 [1] - 引入逆周期调节机制,将境内银行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净融出余额与其资本水平、资金实力挂钩,并通过跨境业务调节参数、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进行动态调节 [1] - 要求展业银行具备较强的国际结算业务能力,并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业务由银行总行或外国银行境内分行(境内管理行)归口管理 [2] 政策影响与意义 - 新规实施后,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管理的规则性和透明度将明显提升,有利于离岸人民币流动性供给的畅通和稳定 [2] - 该通知的管理逻辑与此前出台的境外贷款、境外放款等措施一脉相承,是对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有效补充 [2] - 新管理模式允许银行在一个总的净融出余额上限内灵活调整各项业务结构,较以往每项业务分别设置上限的模式更加系统、科学 [2] - 政策提倡“有多大能力做多大业务”,有助于银行形成风险中性的理念,相关参数设定考虑了市场需求与银行经营情况,有利于银行合理开展业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