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行业新规:外卖店名须与实体招牌一致,“无堂食”商家须标明
21世纪经济报道·2026-02-27 09:02

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旨在提升餐饮外卖食品安全水平 [2] - 新规细化了外卖平台对商户资质审核、信息公示、过程管控、问题处置等全链条的管理责任 [2] - 要求外卖平台做到备案即担责、上线即受管、经营即履责,将食品安全责任嵌入平台运营各环节 [2] 平台责任强化 - 外卖平台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也不能只管流量、不顾品质,必须担起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 [2] - 平台需对商户资质进行审核,并公示核心信息或设置清晰链接 [2] - 平台需将专门从事外卖服务、不提供堂食的商家的“无堂食”标识,同步展示在商家列表页面 [3] 商户信息公示要求 - 外卖网店名称必须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保持一致 [2] - 必须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照片、实际经营地址等核心信息 [2] - 实际经营地址必须与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以解决“假地址”问题 [2] - 无堂食外卖商家必须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 [3] 消费者权益与选择 - 信息公示要求旨在实现“所点即所得”,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2] - 通过展示“无堂食”等标识,消费者可在下单前清晰知晓商家经营模式,结合自身需求与安全预期作出理性选择 [3] 监管与处罚措施 - 下一步将大幅提升平台、商户的违法违规处罚力度,罚款最高可达二十万元 [3] - 若平台主要负责人故意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对个人处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