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财务造假及投资者索赔进展 -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确认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存在财务数据虚假记载 [1][5]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36,951,333.48元,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4.21%;虚增利润总额19,406,901.32元,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绝对值的85.93% [1][5]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48,435,351.70元,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6.97%;虚增利润总额37,317,431.71元,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绝对值的70.03% [1][5] - 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26,929,607.08元,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10.81%;虚增利润总额16,560,909.58元,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绝对值的30.79% [1][5] - 公司2023年2月14日披露的《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引用了2020年度及2021年度虚假的营业收入数据 [1][5] - 2026年2月25日,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1][5] - 律师团队已收到投资者一审胜诉判决,并继续推进后续立案及接受新委托 [1][5] - 根据前期胜诉判决,在2021年4月28日至2024年8月10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4年8月1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2][6] 宜通世纪财务造假及投资者索赔进展 -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6] - 违法事实主要源于2016年10月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倍泰健康在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财务舞弊 [2][3][6][7] - 倍泰健康虚增收入9,734.39万元,虚增成本5,260.9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83.86万元 [3][7] - 上述虚增数据分别占宜通世纪当期披露数额的3.7%、9.75%和15.67% [3][7] - 该舞弊行为导致公司2018年4月3日及4月11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3][7]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宜通世纪投资者索赔案已调解获赔到位,且前期已有投资者胜诉判决 [2][6] - 目前,相关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法院提交立案,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6] - 根据前期胜诉判决,在2018年4月3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2年11月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提起索赔 [4][8]
任子行(300311)索赔案再获法院立案,宜通世纪(300310)索赔案已有胜诉获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