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专利5天后索赔8000万败诉,“碰瓷”宇树科技的幕后推手什么来头?
36氪·2026-02-27 11:07

核心观点 - 宇树科技在2026年春晚完成高难度表演,品牌影响力巨大,同时其IPO前遭遇的专利诉讼终审胜诉,扫清了上市障碍 [1][2][11] - 诉讼原告方杭州露韦美日化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周建军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违反诚信原则,其行为被定性为恶意诉讼,旨在干扰宇树科技IPO进程 [2][10][12] - 宇树科技作为人形机器人龙头,已实现连续盈利,市场份额领先,并获头部机构投资,是“人形机器人第一股”的有力竞争者 [22][26][28] 宇树科技公司概况与市场地位 - 公司成立于2016年,专注于足式与人形机器人研发,产品包括四足机器人(如Go1、Aliengo、B2)和人形机器人(如H1、G1) [22] - 2024年公司四足机器人年销量达2.37万台,占据全球市场份额约69.75% [26] - 公司自2020年起连续五年盈利,2025年透露年度营收已超10亿元,2024年营收结构为:四足机器人占65%、人形机器人占30%、零部件占5% [26] - 客户主要为高校及机构,包括清华大学、西湖大学、浙江大学等,产品应用于科研、教育、能源、消防等领域 [24][25] - 公司于2025年6月完成C轮融资,投资方包括中国移动、腾讯投资、阿里巴巴等,估值突破120亿元 [28] 专利诉讼案件详情与判决 - 杭州露韦美日化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获得“一种电子狗”专利,5天后即起诉宇树科技侵权,索赔金额一度高达8000万元 [2][7][9] - 原告指控宇树科技侵权产品销量超8000台,销售额达7828.04万元,并主张按三倍惩罚性赔偿索赔7045.23万元 [7] - 杭州中院一审(2025年9月26日)和最高人民法院终审(2026年2月)均判决驳回露韦美全部诉讼请求,认定宇树科技不构成侵权 [9][11] - 最高人民法院在终审中谴责露韦美诉讼行为“有违诚信原则”,指出其索赔金额从500元到8000万元反复变化,是为规避诉讼费、施加诉讼压力 [10] - 在另一起针对宇树科技A2机器狗的诉讼中,杭州中院一审(2026年2月4日)不仅驳回起诉,还认定露韦美构成恶意诉讼,旨在影响其IPO [12] 诉讼原告方背景与商业行为分析 - 原告露韦美公司注册资本仅55万元,主营日化零售,2024年参保员工仅2人,与机器人技术领域无关联 [2][3] - 该公司持有的“电子狗”专利(申请号CN201610396363.0)最初由浙江建林电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于2025年2月7日转让,最终于2025年7月11日转至露韦美名下 [13][14] - 露韦美与建林电气的法定代表人同为周建军,两家公司地址仅差1间办公室(美都广场C座614室与612室) [15][16] - 周建军控制的建林电气拥有192项专利,涉及元宇宙、支付、发票等多个领域,但公司经营不善,12次成为被执行人,6次被限制高消费,2026年1月因未缴纳1.5万元住房公积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6][20][21] - 建林电气涉及56起司法案件,其中66.07%为原告,28.57%案由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曾起诉包括中国建设银行及其多家分行在内的20家银行 [18][20] 宇树科技IPO进程与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完成股份制改造,更名为“杭州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8] - 2025年9月公告预计在10月至12月提交上市申报文件,11月完成IPO辅导,尽管有传言干扰,但上市工作正常推进 [28] - 公司分别于2025年和2026年两次登上春晚舞台表演,品牌关注度极高 [1][28] -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胜诉,公司已扫清IPO道路上的重大法律障碍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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