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用药后耳聋药店不管治疗费 大参林称需医院证明

公司事件与争议 - 春节期间有报道称,一名顾客在大参林药店被店员诊断为中耳炎并推荐使用氧氟沙星滴耳液和过氧化氢消毒液,用药后出现耳聋,治疗后听力有所好转但产生4000多元治疗费 [1] - 涉事药房店员自称持有执业药师证但无行医资质,并称当时是线上平台医生诊断,未查看耳内具体情况 [1] - 药店负责人表示,顾客需医院提供确由药物导致耳聋的证明,否则最多赔付200元并让员工赔礼道歉 [1] - 截至报道发稿时,大参林公司对记者问询表示需向上级反馈,暂未回复 [1] 公司基本信息 - 涉事企业为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2月,法定代表人为柯国强,注册资本约11.4亿人民币 [1]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等,由柯云峰、柯金龙、柯康保等人共同持股 [1] - 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该公司曾多次因产品责任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被起诉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