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私募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时,管理人应当及时编制临时报告并向投资者披露
新浪财经·2026-02-27 17:08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 旨在压实私募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责任 规范信息披露行为 提高运作透明度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该办法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1] 法规主要内容 - 办法共七章四十四条 主要内容涵盖总则、信息披露基本要求、定期与临时及清算报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2] - 总则部分明确了私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披露信息的原则要求 [2] - 信息披露基本要求部分规定 管理人应按基金合同约定披露信息 并明确了自愿披露要求 托管人需履行与托管业务相关的信息披露职责 并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务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2] - 信息披露基本要求部分明确禁止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承诺保本或最低收益、公开或变相公开披露等行为 [1][2] - 定期、临时及清算报告部分 明确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定期报告类型和内容 要求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 并要求及时披露清算相关公告与报告 [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分 要求管理人与托管人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明确管理人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的配合义务 并加强未公开信息管理与资料保存要求 [2] -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部分 明确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对相关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息披露活动进行监管 可依法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 并依据《私募条例》进行行政处罚 [2] 后续监管方向 - 证监会将组织做好该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 加强信息披露行为监管 督促市场参与各方归位尽责 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3] - 证监会将持续落实《私募条例》 围绕私募基金运作重点环节出台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完善全流程监管规则 不断夯实行业规范运作的制度基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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