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最新发布!私募基金迎信披领域行政规章
证券日报网·2026-02-27 19:06

行业背景与政策出台 - 中国私募基金行业规模庞大,截至2025年1月末,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1.9万家,管理基金数量13.9万只,管理基金规模22.4万亿元 [2] - 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是首部落实《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的行政规章 [1][2] - 该办法旨在建立健全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弥补了信息披露专门行政规则的空白,标志着私募基金监管行政规则体系构建迈出重要一步 [2][8][9] 制度核心内容与要求 - 系统性压实各市场主体的信息披露责任: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承担信息披露第一责任,托管人需履行相关职责并出具报告,销售机构不得篡改信息,关联方需配合履行义务 [3] - 全面明确并细化披露要求,强化穿透披露:明确信息披露全流程要求,体现非公开原则,要求嵌套投资披露穿透后的投资资产情况,鼓励增加自主披露内容 [4] - 强化风险揭示以保护投资者权益:要求管理人全面客观揭示风险,对复杂高风险基金需显著清晰揭示,并细化关联交易、衍生品投资等特定环节的披露要求 [5] - 实施差异化信息披露安排:针对私募证券基金与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的不同运作特征,在披露内容和频率上设置差异化安排 [6] - 发挥托管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外部监督作用:强化托管人对财务信息的复核审查及报告义务,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审计监督作用 [6] - 加大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规机构及从业人员明确法律责任,最高可处100万元罚款,对管理人的股东、实控人等最高可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7] 政策影响与行业意义 - 该办法便于投资者准确获取私募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强化风险揭示,有助于投资者发挥监督作用并树立“买者自负”意识 [8] - 构建了职责清晰的私募基金行业信息披露责任体系,通过系统性安排推进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 [8] - 该办法是全面加强私募基金监管、优化监管基础制度、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与防范风险的重要举措 [9] - 证监会正指导基金业协会制定配套实施细则以细化操作要求,并将加快推进形成覆盖各环节的层级清晰、内容完备的行政监管规则体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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