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诉讼仲裁情况披露 - 公司及子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金额已达到信息披露标准 [2] - 除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2] 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结案,相关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 -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3] 信息披露安排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3] -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3] - 公司承诺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