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份回购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 公司A股股份回购方案于2025年8月29日经董事会批准,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0.5-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17.08元/股,后因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90元/股,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若3年内未使用则注销[3][4] - 公司H股股份回购方案于2025年8月29日经董事会批准,根据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予的一般性授权,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4亿元,回购价格每次不高于回购前5个交易日H股平均收市价的105%,回购期限至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或授权被撤回/修订之日较早者,回购用途为减少注册资本并在回购后10日内注销[3]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6年2月27日),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过半,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和工作安排等因素,尚未回购任何股份[5][6] 关于年度预计担保的进展公告 - 公司于2026年1月分别为控股子公司兖矿瑞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两笔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0.51亿元和0.5亿元,合计1.01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无反担保,其他股东方青岛世纪瑞丰集团有限公司也提供了担保[12][14][15] - 公司及控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总额度已获股东大会批准,不超过等值40亿美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以下的被担保对象各提供20亿美元担保,同时授权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向兖矿能源澳洲附属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澳元的日常经营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已批准的额度内[13][16] -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7.13亿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人民币825.94亿元的11.76%,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96.36亿元(占比11.67%),对烟台金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77亿元(占比0.09%),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18][19]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