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达能源提供15,999万元担保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两笔新融资提供担保,以支持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3][16] 担保情况概述 - 控股子公司泰达能源向廊坊银行申请融资11,000万元,期限6个月,业务为三笔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分别为8,000万元、8,000万元和6,000万元 [3] - 泰达能源以不少于票面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并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11,000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 [3] - 泰达能源向滨海农商行申请融资4,999万元,该融资为国内信用证,开证金额9,998万元,期限6个月 [3] - 泰达能源以不少于开证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并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4,999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 [3] 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 公司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为泰达能源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37,000万元 [4] -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能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3,131.65万元 [4] - 本次担保后,为泰达能源提供的担保余额增至229,130.65万元,泰达能源可用担保额度剩余7,869.35万元 [4]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31日,注册资本25,196万元人民币 [5] - 主营业务广泛,涵盖地质勘查、金属材料、化工产品、石油制品、农产品、技术服务及进出口贸易等一般项目,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和食品销售等许可项目 [5][6] - 截至目前,泰达能源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无诉讼与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针对廊坊银行融资,公司签署三份《保证合同》,担保金额分别为两笔4,000万元和一笔3,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9][10][11] - 针对滨海农商行融资,公司签署《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4,999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12][13][14] - 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和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了反担保 [11][15] - 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2026年12月31日届满,届时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15] 董事会意见 -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且风险可控 [16] - 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提供了反担保,且泰达能源向公司支付担保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16]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已审批的2026年度担保总额度190.60亿元之内 [16] -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15.8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01.94% [1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该部分总余额为0 [16] - 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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