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潮州市分行被罚26万元:违反金融统计、支付结算、金融科技管理有关规定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分行因违反金融统计、支付结算、金融科技管理的相关规定,受到中国人民银行潮州市分行的行政处罚[1][2][3] - 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包括警告,并处人民币26万元的罚款[1][2][3]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湖银罚决字 (2026) 1号”,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6年2月28日[2][3] 监管机构与处罚细节 - 本次行政处罚的作出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潮州市分行[2][3] - 该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为3年,自公示之日起计算[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