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 2026年3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及其相关责任人处以行政处罚,罚没金额合计超过585万元人民币[1][2][5] - 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因涉及14项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具体包括客户资信调查、授信额度管理、资金管理、高风险客户管理、关联交易、营销活动、业务操作及外包管理等多个环节的审慎经营规则违反[1][5][7] - 除机构被罚外,两名时任风险管理处副处长因对部分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警告并处以5万元人民币罚款[2][3][8] 公司具体违规行为 - 客户调查与授信管理违规:客户资信水平调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授信额度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1][2][5] - 资金管理违规:信用卡分期资金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信用卡透支资金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预借现金分期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1][5][7] - 高风险客户与关联交易违规:对高风险持卡人未采取审慎监管措施;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1][2][5] - 发卡与营销活动违规:未经资格认定从事信用卡发卡营销活动;信用卡发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发卡业务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1][5][7] - 运营与内控管理违规:可疑交易账户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未按规定退还分期利息;信用卡催收外包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收单商户准入管理不到位[1][5] 处罚详情 - 对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的罚没金额合计为575.265231万元人民币[2][6][7] - 时任风险管理处副处长易某卉因对客户资信调查和授信额度管理违规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人民币[2][8] - 时任风险管理处副处长韩某因对信用卡分期资金管理、透支资金管理及对高风险持卡人监管措施违规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人民币[3][8] 行业监管背景与同类案例 - 监管机构于2022年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禁止以发卡量为主要考核指标,要求长期睡眠卡占比不超过20%,并严格管理过度授信、虚假营销等行为[4][8] - 在过去一年间,除建设银行外,多家银行信用卡中心亦受到监管处罚,包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中心、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重庆分中心、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等,违规事由涵盖销售系统管理、员工行为管理、分期业务、手续费收取、授信管理、交易监测、营销外包及数据报送等方面[4][8] - 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在近一年内收到两份罚单:2025年12月,其宁波分中心因客户信息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人民币;2025年11月,其新乡分中心因违规变更营业场所被罚款20万元人民币[4][9]
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被罚没575万元,涉未按规定退还分期利息等14项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