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总结报告核心观点 - 招商证券作为拓普集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已完成对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了总结报告 [1] - 报告认为,在持续督导期内,拓普集团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生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重大事项 [3][4][6][7] 保荐工作概述 - 保荐机构在尽职推荐阶段,组织编制申请文件、配合审核问询、进行专业沟通并提交上市所需文件 [2] - 在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督导公司遵守法规、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制度、规范关联交易、执行信息披露、关注募集资金使用与对外担保,并进行定期现场检查 [3] 上市公司配合与证券服务机构情况 - 拓普集团能够及时准确进行信息披露,就重要事项与保荐机构沟通,并提供必要文件与便利,积极配合督导工作 [6] -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积极配合督导工作,提供支持与便利,并及时出具专业、独立的报告与意见 [6] 对上市公司的审阅结论 - 保荐机构审阅后认为,拓普集团在持续督导期内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法规,确保了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 -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拓普集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实行专户存放与专项使用,未变相改变用途或违规使用,未损害股东利益 [6] 后续督导安排与其他事项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拓普集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持续督导义务 [7] - 除上述募集资金相关事项外,无其他需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