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政府修订后的瑞银资本金规则提案 - 瑞士政府公布了一项旨在防止类似瑞信倒闭事件重演的银行业法案 该法案对瑞银计划的资本新规做出让步 但坚持其关键要求 即瑞银必须为其海外子公司提供全额资本支持[1] - 与之前更严格的初步提案相比 联邦委员会提出的解决方案更为温和 这是基于磋商程序的结果[3] - 新的一揽子监管规定将使瑞银的核心一级资本增加约200亿美元[3] 资本要求的具体调整 - 法案降低了瑞银面临的即时资本要求[2] - 政府不再要求对递延税资产和软件价值提供全额核心一级资本支持 而是选择对软件采用最长三年的摊销期 这与欧盟法规保持一致[4] - 如果新规从2026年初开始适用 瑞银的核心资本缺口将仅为约90亿美元 因为瑞银已超过现行要求[4] - 政府计算 其措施实施后 瑞银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将在15.5%左右 与其国际竞争对手当前的资本比率相当 这比2025年第四季度提高了约1.1个百分点[10] 关于海外子公司资本化的核心争议 - 根据拟议规则 瑞银应为其海外子公司提供全额资本支持 而非现行的60% 且必须全部使用核心一级资本 政府维持了这一先前提出的要求 而瑞银认为该要求过高[5] - 政府威胁称 如果议会没有“充分”落实其对瑞银海外子公司资本化的核心要求 将重新审视规则 在此情况下 联邦委员会保留重新评估递延税资产资本规则的权利[8] - 担心对瑞银造成负担的议员们曾提出一项提案 允许瑞银部分使用所谓的额外一级资本债券为其海外子公司提供支持 这将降低银行的成本 但政府表示反对 认为AT1债券的损失吸收能力过于有限[9] 瑞银的立场与潜在影响 - 瑞银担心 如果新规过于严格 其可能成为收购目标 并可能需要实施包括可能将总部迁往国外在内的应急计划[6] - 瑞银表示 过度的资本要求将损害瑞士银行业[7] - 政府认为 鉴于瑞银的资产负债表规模约为瑞士经济总量的两倍 更严格的资本规则对金融稳定是必要的[6] 立法进程与未来走向 - 议会将成为新规的最终仲裁者 预计将于5月4日开始辩论[6] - 法案在议会中将面临一场对决 一方是坚持需要更严格规则以保护纳税人的议员 另一方是担心过度资本负担将损害瑞士银行业的议员[2] - 议会理论上可以通过修改基本法律来推翻此类法令 但这可能需要数年时间[9] - 相关条款由所谓的法令规定 政府表示这些法令将于2027年1月生效[5]
Switzerland softens proposed UBS capital rules but keeps key dem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