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制药股份(00719):氯化钾颗粒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公司核心动态 - 公司于2026年4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氯化钾颗粒《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批准其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补充申请,公司成为该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 [1][2] - 公司于2023年8月与广州艾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生产技术及持有人转让合同,获得氯化钾颗粒的所有MAH权益,包括产品生产、销售、市场推广等,并分阶段支付转让费用 [1]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1] 产品与市场信息 - 该氯化钾颗粒用于治疗和预防伴或不伴代谢性碱中毒的低钾血症,适用于通过膳食管理或调整利尿剂剂量效果不佳的患者 [2] - 该产品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甲类品种 [2] -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2025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氯化钾销售额约为人民币7.9亿元 [2] 战略意义与影响 - 获得该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资格,有利于丰富公司制剂产品系列,提高公司竞争力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