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reme Court dismisses Falun Gong lawsuit accusing Cisco of helping China persecute religious movement
美国最高法院限制《外国人侵权法》对公司海外行为的追责 - 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3的裁决结果,推翻了允许依据《外国人侵权法》起诉思科公司的下级法院判决,限制了利用该联邦法律追究美国公司在海外侵犯人权行为责任的范围 [1][6] - 多数意见由大法官艾米·康尼·巴雷特撰写,支持了思科公司的主张,即该法律不支持追究公司“协助和教唆”侵犯人权行为的责任,法院不能为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创设新的诉讼权利 [5] - 最高法院还以8比1的裁决,驳回了原告依据《1991年酷刑受害者保护法》追究思科两名高管责任的上诉 [9] 思科公司涉及的诉讼指控 - 原告指控思科公司明知故犯地开发了名为“金盾”的互联网监控系统,该系统被用于针对异议人士,并被中国政府用来追踪和迫害法轮功成员 [12] - 诉讼称思科的技术协助了中国政府对法轮功成员进行监视和迫害 [2] - 思科公司否认了这些指控,称其毫无根据且具有冒犯性 [13] 案件背景与法律争议 - 此案源于2011年法轮功成员依据1789年的《外国人侵权法》对思科提起的诉讼 [1] - 该法律在沉寂近200年后,于20世纪80年代被律师用于提起国际人权诉讼,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该法是否可用于追究公司通过“从犯责任”协助和教唆侵犯人权行为的责任 [2] - 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此前曾裁定原告的指控具有合理性,允许案件进入审判前的证据开示阶段,但该裁决被最高法院推翻 [14] 市场与股价反应 - 在相关报道中,思科系统公司的股价为121.53美元,上涨1.99美元,涨幅为1.66%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