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 律师事务所Glancy Prongay Wolke & Rotter LLP代表在2023年5月24日至2026年5月27日期间购买或获得富途控股有限公司证券的投资者提起了集体诉讼 [1] - 诉讼指控被告在整个集体诉讼期间做出了重大虚假和/或误导性陈述,且未披露有关公司业务、运营和前景的重大不利事实 [7] 监管背景与处罚 - 2022年12月30日,中国证监会声明富途在未经监管同意的情况下与境内投资者开展跨境证券业务,因此被禁止为境内投资者开立新账户和招揽新业务 [3] - 2026年5月22日盘前,路透社报道中国证监会等八家政府机构启动打击行动,目标包括被指控非法向境外转移资金的券商,报道称富途等在线券商将因无境内牌照招揽业务而受罚 [4] - 同日盘前,富途发布新闻稿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函,指出其某些境内和香港实体在未获必要许可或批准的情况下在境内开展证券、公募基金销售和期货业务,中国证监会拟责令相关公司整改或停止相关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拟处罚款总额约18.5亿元人民币(约2.71亿美元),此外还拟对公司创始人兼CEO李华处以125万元人民币(约183,575美元)的个人罚款 [4] - 受此消息影响,2026年5月22日富途股价下跌34.10美元,跌幅27.5%,收于每股89.76美元,成交量异常放大 [4] 财务影响与股价表现 - 2026年5月28日盘前,富途发布2026年第一季度财报,其中包含拟议处罚的影响,净利润为8.310亿港元(1.060亿美元),处罚影响包括:(i)没收违法所得约4.7亿元人民币(约6,921万美元),(ii)处以罚款约13.8亿元人民币(约2亿美元),总计约18.5亿元人民币,公司在综合收益表中将此调整列为“其他,净额” [5][6] - 受此消息影响,2026年5月28日富途股价下跌5.31美元,跌幅4.8%,收于每股104.91美元,成交量异常放大 [6] 诉讼核心指控 - 具体指控包括:富途未遵守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在未获必要许可或批准的情况下继续在境内开展证券、公募基金销售和期货业务 [7] - 因此,富途很可能面临监管处罚,包括没收非法所得和其他处罚 [7] - 前述原因导致富途的财务业绩被夸大 [7] - 前述原因导致被告关于公司业务、运营和前景的正面陈述存在重大误导性且/或缺乏合理依据 [7]
FUTU CLASS ACTION NOTICE: Glancy Prongay Wolke & Rotter LLP Files Securities Fraud Lawsuit on Behalf of Futu Holdings Limited Inves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