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301关税新政解读 -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于7月23日发布公告,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以“强迫劳动”为由对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加征10%至12.5%的关税,以替代即将到期的全球进口关税[1][2] - 新关税于美东时间7月24日0时01分生效,与此前依据122条款征收的10%临时进口附加税实现无缝衔接[2] 新关税税率结构及影响 - 新301关税并非统一税率,分为三档:第一档为10%,涉及阿根廷、加拿大、墨西哥等17个国家;第二档为10%或12.5%,涉及欧盟、中国台湾、日本、韩国和瑞士;第三档为12.5%,涉及中国大陆、越南等其他主要贸易伙伴[1][3] - 以12.5%的301关税替代10%的122条款关税后,美国对中国大陆商品的整体加权税率将从约23.2%升至约24.4%,提高约1.2个百分点[1][3] - 关税结构出现分化,预计300亿美元对等降税框架将聚焦“非战略性消费品”领域,而电子、机械设备等品类则面临12.5%的增量关税[3] - 越南、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同样被纳入12.5%税率层级,企业通过转口贸易规避关税的策略空间被大幅压缩[4] 美国后续关税威胁 - 美国尚有至少三条关税战线正在推进:针对中国大陆等16个经济体的“结构性产能过剩”301调查,其结果预计数周内公布,可能叠加征收额外关税[5] - 232条款国家安全调查已从钢铝、汽车延伸至半导体、药品等领域,特朗普宣布两年后将对仿制药征收100%关税,一年期满后再升至200%[5] - 美国依据1930年《斯穆特-霍利关税法》第338条款对从加拿大进口的数百项商品加征50%关税,这一条款被激活意味着美国获得了可针对单一国家快速加征关税的灵活工具[5][6] 中欧贸易磋商进展 - 中欧贸易摩擦呈加速升级态势,电动汽车价格承诺谈判停滞,反补贴税扩至插混车型,钢铁免税配额被砍半并加征50%关税[7] - 欧方面临结构性矛盾,既无法承受2025年高达3600亿欧元的对华逆差,又不愿在高技术出口管制上让步[7] - 中方相对保持克制,为谈判预留窗口,潜在反制方向涵盖稀土、精炼铜等关键原材料及法律工具[7] - 10月欧盟贸易委员访华前,需重点关注电动汽车价格承诺能否破局,以及欧盟《工业加速器法案》中70%本土化门槛是否落地[8]
中国银河证券:如何看待美国新的301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