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融新规热读(8月刊)
毕马威·2024-09-19 07:08

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新规 1. 完善固定收益类资产分类标准,调整本金或利息的逾期天数、减值准备比例标准等,与商业银行保持一致;增加利益相关方风险管理状况、抵质押物质量等内容,丰富风险分类标准的内外部因素。[12][13] 2. 明确了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的定性和定量标准,要求穿透识别被投资企业或不动产项目相关主体的风险状况,根据底层资产出现风险情形占比以及预计损失率指标来判断资产分类档次。[13] 3. 优化了风险分类的"初分、复核、审批"三级工作机制,明确了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13] 4. 新增审计条款,要求保险公司进行内外部审计,压实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责任。[13] 普惠信贷尽职免责新规 1. 提出了鼓励担当、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问责的原则,分别列举了应免责情形、可减免责情形和不得免责情形。[20] 2. 要求银行在尽职免责工作流程中增加"申诉"环节,并强调不得因被评议人申诉而加重其责任认定结果,推动银行畅通申诉渠道,更好保护信贷人员权益。[20] 3.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内部制度,统筹考虑履职过程、履职结果和损失程度等因素,明确普惠信贷业务不同岗位、不同类型产品的尽职认定标准,细化免责情形。[20]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1. 发布了《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系统部署了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等5大领域的工作。[24] 2. 在财税政策、金融工具、投资机制、市场化机制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为绿色转型提供了制度性保障。[26] 3. 金融机构需根据自身情况与行业特点,制定符合长期战略的绿色金融工作方案,分阶段地进行项目推进,把握绿色转型的先机。[27] 金融机构合规管理新规 1. 对合规管理体系整体提出了多方面的升级要求,包括首席合规官、合规官的设置与任职条件,合规职能与岗位设置,合规汇报线调整,以及合规管理职能及人员详细履职要求,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与问责机制等。[32][33] 2. 充分赋权合规管理部门、首席合规官、合规官及相关人员,提供履职保障,同时压实了其责任。[32][33] 3. 强化了合规管理及考核结果运用,包括特定情形下对机构和人员的"一票否决"、不得评奖评优、启动内部问责,以及合规考核用于机构人员考核,人员任用与评优评先等。[33] 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新规 1. 发布了《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鼓励清单、负面清单和项目公司业务正面清单的通知》,引导金融租赁公司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实体经济。[35][36][39] 2. 鼓励清单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将农业机械、新能源、医药、船舶和海洋工程等27个产业中的重要设备和重大技术装备纳入鼓励范围。[36] 3. 金融租赁公司需及时做好外规内化,并传导业务更新要求与发展导向,同时需关注中长期融资渠道的探索。[41][42] 小贷公司监管新规 1. 《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小贷公司的管理要求更加严格,特别是强化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反洗钱、消费者保护等重要方面的体系建设要求。[47][48] 2. 明确了多项禁止性行为,如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不得跨区经营,不得开展纯助贷业务等。[48][49] 3. 强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从管理机制、信息公示、合同要素约定、信息保护、投诉处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规范要求。[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