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Competition Policy in Digital Markets
OECD·2024-10-05 12:03

行业投资评级 - 报告未明确给出具体的行业投资评级 [1][2] 核心观点 - 近年来,监管机构对大型数字平台的市场力量及其在各自市场内外的影响力日益关注,推动了关于是否以及如何监管的讨论 [3] - 2022年,OECD竞争部门受德国G7主席国委托,编制了G7司法管辖区为解决数字竞争问题而提出或颁布的立法改革清单 [4] - 2024年,意大利G7主席国下的联合竞争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峰会旨在通过考虑事前和事后工具的综合效果,提供G7司法管辖区如何应对大型平台市场力量使用的全景 [5] - 报告分析了多个反垄断案例,以了解哪些行为被认为最具问题性,并评估了为解决这些问题而实施的补救措施 [7] 目录总结 事前与事后工具的综合效果 - G7当局在数字市场中进行了大量的事后竞争法执法,重点关注与事前监管重叠的行为 [11] - 反引导行为和最惠国条款(MFNs)是G7司法管辖区竞争执法的主要焦点 [13] - 苹果的反引导要求和亚马逊的MFN要求是执法机构的主要关注点 [14][15][16] - 苹果和亚马逊在不同司法管辖区采取了类似的补救措施,如移除相关合同条款 [18][19] - 数据使用是G7司法管辖区反垄断执法的另一个重点,亚马逊和Meta因使用商业用户的非公开数据而受到调查 [23][24] - 自我偏好行为在数字市场中日益突出,亚马逊和谷歌的自我偏好行为是当局的主要关注点 [30][31][32] - 捆绑和互操作性限制是数字市场的常见特征,苹果和谷歌的移动操作系统和应用商店是近期执法的重点 [37][38][39] 平台合规策略及其影响 - 平台通常根据相关司法管辖区的要求调整其运营、服务和实践,这些变化可能具有域外效应 [45] - 平台通常仅在相关司法管辖区实施所需的变化,很少自愿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实施相同的措施 [48][56] - 平台合规策略受到维持差异化运营和合规的成本与收益的影响 [57][58] 结论 - 事前条款的范围广泛反映了迄今为止事后执法案件的主要竞争关切 [61] - 对于某些问题,如反引导行为和数据使用,事后执法补救措施与新的事前义务和禁令之间存在显著趋同 [61] - 对于自我偏好和捆绑行为等关切,由于许多主要调查仍在进行中,潜在补救措施的设计和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62] - 数据可移植性和互操作性义务在未来可能会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