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士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18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含视频、 电话等)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监 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