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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特瑞: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835185贝特瑞(835185)2024-08-13 17:53

制度修订 - 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8]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3] - 资产负债率超70%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3]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5] 决策流程 - 利润分配预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5] - 调整后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监事会、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17] 派发时间 - 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1] 政策变更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披露要求 -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盈利,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30%应披露[22] -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盈利,特定项目占总资产超50%,未分红或低于净利润50%应说明[23] - 现金分红达或超当期净利润100%且达或超期末未分配利润50%应披露[23] - 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或带特定段落且分红应披露合理性[23] - 资产负债率超80%且经营现金流净额为负,现金分红超净利润50%应披露合理性[23] 违规处理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24]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6] 制度解释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