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根据股东大会赋予的监督职 能,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 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并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 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罢免。监事任期为 3 年,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会 设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的选举产生和罢免,必须由全体监事的三分 (三) 熟悉和了解企业管理、财务、会计、审计、法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