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鲁恒升:华鲁恒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修订稿全文)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1 次临时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目标与方针,规 范公司决策活动,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实施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决策以 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由董事会进行决策的重大事项的研究,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至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占多数,并应至少 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具有下列权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 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