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科技: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3] - 聘期一年,可续聘[8]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4] 选聘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审计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情况[10] 审计相关关注 - 审计委员会应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度报告出具前变更等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0] 改聘与更换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12]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3] 信息管理 - 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合同明确信息安全责任[15] - 提供文件资料时加强对涉密敏感信息管控[15] 信息披露 - 在年度财务决算或年报中披露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信息[15]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报告和监督职责报告[16] - 变更时披露前任情况等信息[16] 资料保存 - 选聘、评审文件和决策资料妥善归档保存至少10年[16] 制度相关 - 实施后遵照新规定执行[18]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