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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服控股: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600662外服控股(600662)2024-04-25 17:3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2年2月12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每股面值10元,计180万股[4][11] - 1993年6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同年股票拆细为每股面值1元,总股本变更为1800万股[4][1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83,711,650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2,283,711,65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1] 股份相关规定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18]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用途,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6] - 公司因合并、股东异议要求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董监等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2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3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不少于当届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67]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 - 2人[6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72]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可设副主席1人[82]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8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83]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90]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91]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99]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4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0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符合规定的媒体上公告[105][10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