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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华新材:胜华新材公司章程(2024年5月修订)
603026胜华新材(603026)2024-05-06 17:2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5月8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680000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2680000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202680000股,均为普通股[19]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6]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31]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33]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8]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直接起诉[39]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6] - 审议批准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46] - 审议批准每年度内借款发生额在上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50%以上(含50%)的借款事项[46]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4]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4]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113]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1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25]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3以上独立董事(即3名),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36] - 独立董事可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139] - 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两届,任期满两届可继续当选公司董事但不能作为独立董事[140][141]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91]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94] -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