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加洁: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 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 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 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1 第一条 为强化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倍加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