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禾股份:君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作为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荆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荆娴女士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 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 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提名荆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朱承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荆娴女士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 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 ...